婚姻礼俗是男女建立婚姻关系的必要途径。由于结婚是人生最大喜事,关涉到家庭幸福、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社会的安定,因此有关婚姻的习俗也就特别繁多。婚俗的历史非常悠久,并且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古时的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是我国古代社会的一条婚姻禁忌。它规定,凡同姓者不问远近亲疏,有无血缘关系,一律不得互相婚配。这一禁律创自周代。《魏书·高祖纪》记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自周以降,历代相承,不仅为礼教所倡导,而且从唐朝开始还被规定进了法律条文。唐代法律规定,同姓相婚的处徒刑二年。(《唐律·户婚》)宋代法律规定与唐相同。元代规定:“同姓不得为婚,截自至元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为始,以前者准已婚为定,以后者依法断罪,听离之。”(《元典章》)《明律例》与《清律例》也均规定同姓为婚的各杖60并勒令离婚。
这段记载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在周代以前,夏、商时期还有同姓成婚的存在,而从周代开始,从制度上严格禁止同姓成婚。另据史料记载,从周代往后,诸朝历代都对“同姓不婚”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大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凡对违反规定者,都要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不乏一些体罚、判刑或勒令离婚等条例。
为什么要禁止同姓结婚呢?对于这个问题似有多种看法存在。
第一,不利遗传基因。同姓结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近亲繁殖,这与遗传基因有着密切关系。据说在周代,人们就已经懂得了这个道理,认识到近亲繁殖的危害。《左传·僖公二十年》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蕃意即不健康、先天不足。《国语·晋语》又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这句话说得也很中肯,同姓不婚,旨在避免婚后不育。
第二,出于政治需要。禁止同姓成婚,在客观上会促进与异姓之邦的联姻,以此扩大和加强与异姓集团的政治合作及军事联盟。其目的在于扩充势力范围,向一统天下迈进。应该肯定,“同姓不婚”的政策,在政治上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第三,崇尚伦理道德。古时大多把同姓看成血亲,因此把同姓成婚与至亲、嫡亲兄弟姐妹通婚等同看待。《通典》一书,就将同姓嫁娶视为兽行,故而当绝。另外,《白虎通·嫁娶》也称:“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同也。”这里说得似乎比较严重,因为它把同姓成婚视为乱伦。
旧时指腹为婚的习俗
古婚俗,两妇同孕,指腹约定,产后若为一男一女,则结为两姓之好,这称为指腹为婚。古之指腹为婚,即今旧俗所称的胎婚。胎婚,多由双方父母为未生儿女预定婚姻,后经媒人交换首饰,以待成年结婚。
《南史·韦放传》载:“放与张率皆有侧室怀孕,因指腹为婚姻。其后,各产男女,而率亡。放乃以子娶率女,以女适率子。”《北史·王慧龙传》载:“子宝兴,少孤,事母至孝为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初宝兴母及遐妻俱孕,浩谓日: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这一习惯,似始于六朝。六朝重门第,士庶之见,深入人心,彼此不得通婚,而胎婚独行于士族。
宋司马温公不以此俗为然,他说:“世俗好于襁褓童稚之时,轻许为婚。亦有指腹为婚者,及既长,或有无赖,或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官远方,遂致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先祖太尉书曰:吾家男女,必俟既长议婚,既通书,不数月必成婚,故终身无此悔,乃子孙所当法也”。《元史·刑法志》载:“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襟为定者,禁之。”可知元时已禁止指腹为婚。然而指腹为婚的陋俗绵延未绝,直到民国时民间尚有所闻,法律也不过问。
无媒不成婚
在中国,传统习俗中媒人是一种职业,专司婚嫁男女双方的联络、协商等事宜。据说在专偶婚制产生以后,媒人也就诞生了,随后,它在中国婚姻的舞台上跑前跑后,东奔西跑,摇舌鼓噪,相当活跃。它在婚姻的历史舞台上是个重要的角色,总是被待为上宾,吃香的,喝辣的,抽好的。你看:“迎亲之日,为媒介者,峨其冠,华其服,高视阔步,大有唯我独尊之慨。主人必先于其大门之外,设方桌一席,席置水果醇酒若干,择饮士二三立待于前。俟媒介至,一声恭喜,强令痛饮……然后……迎接升堂,款以上宾之礼,为客中重要人物矣。”同时,在历史的长河中,它又有另外一种属性。它又是一个丑角,在人们的心里、口里、眼里,都是其丑无比。人们痛恨、厌恶它,在青年男女的心中,它是十恶不赦的魔鬼;人们嘲讽它、咒骂它,说什么“狗馋跑圩,人馋做媒”,“夜猫叫唤没好事,没头鬼媒人要死呀”,几乎所有的民间谚语、歌谣都是从反面来描写媒人的;人们蔑视它,看不起它,在人们的眼里,它是妖婆;人们耳里听到的,几乎都是对媒人的嘲讽、咒骂,以及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的婚姻悲剧。现代青年人对它嗤之以鼻,然而媒人就是这样,具有双重性,说媒在中国的历史上,大地上,成长着,生活着,发展着。随着社会的发展,说媒也展现出一些新的方式,婚介所、电视征婚等等,就是新时代的产物。
媒人吉称“媒妁”,古人解释说,媒合二姓曰媒,斟酌二姓曰妁,又说男为媒、女为妁。早在《诗经》的时代,就有媒妁的存在,《诗·卫风·氓》中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诗句。《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说明了媒的社会职能。古代除媒氏的记载外,还有媒官和媒互人的记载,《三国志》有“为设媒官,始知聘娶”,是设立专门的官职,按正统的礼数指导、管理婚嫁。媒官又称“媒互人”,是官媒,是整个政府中独特的一员。《元史·卷一八五》载:“镇民张复……叔母孀居且瞽,丐食以活……思诚怜其贫,令为媒互人以养之。”此外,宋代冥婚盛行,还有为鬼作媒的“鬼媒人”。
媒在历史上有过许多别称,诸如月老、红娘、冰人等,说媒也有许多别称,如执柯、作伐等。月老是月下老人的简称,是冥间专管婚姻的官儿。唐代李复言的《续玄怪录·定婚店》有关于他的一段故事:杜陵地方有个叫韦固的小伙子,父母双亡,想早些娶媳妇。一次外出,途中住在宋城南店,遇到一位老人靠着口袋坐着,借月光看书。韦固探头去看,只字不识,心想,我也念过几天书的,连梵文都懂,这书上的字怎么不认识呢?便问老人,老人说是“婚牍”,专写谁娶谁人、谁嫁谁人的。又问口袋里是什么,老人说是红绳子,用来系大妇的脚腕子的,说是即便山水阻隔,或是世代仇讐,系住了就没跑,总要结成婚姻。小伙急切之下,问老人他的婚事如何,老头说他的妻子是店北卖菜瞎老婆子的女儿,才3岁,要等到17岁时才能嫁过来。小伙见是个丑陋的女孩,一怒之下便派仆人行刺,伤了女孩的眉际,然后逃之天天。14年后,韦固做了相州参军,刺史王泰很赏识,把女儿嫁给了他。这位女子容貌端丽,只是眉问常贴个花贴子,问了才知是过去刺伤的那个女孩,是被郡守收养的。自此以后,韦固与这女子恩爱至笃。由此,后世人称媒人为月老,称定婚的男女为“赤绳所系”。
称媒为“冰人”,也有所本,事见《晋书·索紞统》。孝廉令狐第梦见自己站在冰上,和冰下人说话。索统圆梦解释说,冰上为阳,冰下为阴,主阴阳之事。你在冰上和冰下的人说话,人阳语阴,主为人说媒。因而,你当为人作媒,冰河开了,婚姻也就成了。由此,后世人称媒人为冰人,或简称冰,明代谢谠《四喜记》中《忆双亲》曰:“这一曲《鹧鸪儿》,就是我孩儿的冰人月老。”《聊斋志异·寄生》云:“父遗冰于郑,郑性方谨,以中表为嫌,却之。”香港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写张翠山、殷素素和“金毛狮王”谢逊乘冰山浮向北极,张殷二人原本两情相悦,在生死危难中终成姻缘,而两人陷于这种境地,皆谢逊所为,谢便无意中成了“冰人”。这实在是“冰人”的绝妙注脚。
称媒人为红娘,这是众所周知的,故事源于《西厢记》。不过,红娘之为媒,全然不同于世俗间的那些媒婆子,她是美满婚姻的使者,为青年男女所钦敬。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吧,当代为大龄青年解决婚姻问题的人从来都被别人称作红娘或自称红娘。然而,无论如何,媒都应该成为人类婚恋史的过去,都应该在未来彻底隐去它的身形。21世纪,婚姻自主、自由恋爱。交通、通信、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青年男女接触的机会较多,个性意识较强的青年人大部分都自由恋爱了。然而好的传统习俗还须保持和发扬。民间谚语说得好:初浆的衣裳不用捶,美满的婚姻不用媒。
含蓄地相亲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女子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身处深闺,难睹芳容。在经媒人说合之后,男方一般会提出“看一看”,这种在媒人的带领下到女方家里作初次访问的活动就称之为“相亲”,俗称“看亲”。
相亲的日子由男方提出,由媒人决定时间并通知男女双方,双方都应做好准备。
相亲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女子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当然,女方也可能会去男方家“拜访”,这在有的地方叫做“看当”。若女方父母不愿意接受款待,执意告辞,表明这门婚事难以告成。此时,男方当然不可费力强留。女方父母通过察看男方家庭情况,欣然接受邀请,或者将奉上的香茶一饮而尽,结局则是皆大欢喜。
结婚之前要合婚
合婚又称“合年命”、“合八字”,古称“卜吉”。在双方同意议婚之初,必须进行“合婚”。旧时,人们把男女的幸福灾祸都寄托在命运上,如果“年命”不合,则一切皆好也不能婚配。古人迷信,认为一个人的生辰可以反映出他的命运,而男女双方八字的合与不合则会影响当事人甚至双方家庭的命运,合则是福。不合则是祸。
合婚要先看命相,根据人的生辰八字和阴阳五行的配合,一个人的命相有金命、木命、水命、火命、土命之分。在五行中,有相生者,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也有相克者,即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如果男女二人的命相相生就是命相相合,若是命相相克,就是不合。道理上是这样,不过具体操作起来又有许许多多的讲究,民间星相家推算起来也不得不查专业书籍。
看完命相然后再看属相,还要对合婚当事人双方的属相进行审查。我国古代的术数家用十二种动物与十二地支相配,成为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出生年,都能找到自己的属相。属相本来只是纪年的一种方法,与福祸吉凶毫无关系。但民间却迷信其为左右福祸的因素。当然,属相的相合相克可以在多种场合作为解释事情发生的原因,例如《红楼梦》中尤二姐病重,产下一个未成的男婴,就说是被属兔的冲了。但是用它预测婚姻的祸福则是最流行的方法,并形成了相生相犯的口诀,如下:
“自古白马怕青牛,羊鼠相逢一旦休;蛇见猛虎如刀斩,金鸡遇犬泪交流;龙逢玉兔云端去,猪与猿猴不到头。”
经过仔细推算,男女双方的命相属相都相合,称作“大相不犯”,婚事基本上就可订下了。
说媒的礼仪
封建社会中的传统观念是男女“授受不亲”,强调“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媒妁”指的就是媒人。说媒又叫做媒,就是通过媒人从中说合,让男女双方共结秦晋之好。说媒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纳采
“纳采”,就是男家请媒人向女家说明缔结婚姻的请求。纳采是要携带礼品的。古代用雁,所以这个仪式也称做“奠雁”。纳采用雁,有一定的讲究:“雁候阴阳,待时乃举,冬南夏北,贵有其所”。雁是候鸟,冬天飞往南方,夏季则生活在北方,来去有时。纳采用雁,实际上就等于告诉女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应该像雁那样适时选择其所在。
后世纳采的礼物大大地丰富了,有时多达五十多种。比如汉代的纳采礼物就有合观、鸳鸯、九子蒲(或墨)、双石、五色丝、长命缕、蒲带、棉絮、卷柏、嘉禾、阿胶、干漆、鱼、鹿等。这些礼物都有先锋赞文,提及这些礼品的象征意义。
其次是纳吉
纳吉,是问名之后的下一步。在问名和纳吉之间,有一个内容并不算简单的“地下工作”,即合婚,这也可以看做是纳吉的一部分内容。
纳吉之后,“婚姻之事于是定”,双方交换的帖子类似于后世的结婚证书。此后,男女双方都受到社会伦理的约束,婚姻的终止再不是随便的事情,而要经过双方的协商或外人的调解。同时,男方逢年过节都要给女家送礼,有些地区称之为“缀节”,并且还要供给女方四季衣物。正是因为纳吉的这种特殊意义,人们才对其象征性代表——帖子格外重视,好多地方称其为“龙凤帖”。
最后是纳征
纳征,是男女双方婚约已明确下来后,男家送礼给女家。它是男家迎娶女方必经的最重要的程序。亦即后世的过礼、送嫁妆、卜彩礼。纳征,一般说来,很多物品都必须是成双成对出现的。人们很忌讳单数,认为那是不吉利的象征。
旧时的纳征相当于现在的送聘礼,送礼时间,按惯例一般定于新娘正式过门的前一天。
纳征,北方叫“过大礼”,也称“完聘”、“大聘”。这是进入婚姻阶段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婚姻习俗中最重要、最有特色的一环。当男家去女家送聘礼时,必须选择偶数的吉日,由媒人(多半是女性)和男方父母与亲戚(主要是男方的姑母)等,携带聘礼去相亲。把“生庚”二字用金线缝在红绸上,所带的聘礼包括金花店(簪)两对、金环(金镯)两对、金戒指(一只金的,一只铜的)一对、豚肉、喜酒、羊、糕仔、红绸二尺四寸、乌纱绸七尺、蜡烛四对、爆竹、礼香两把、耳饰两对、姜花(糖米花饼)、礼饼等。完聘的聘礼,都陈列在由两个人扛抬的大食盒上,然后按照顺序吹鼓手走前,媒人押后,沿街吹吹打打,送到女家。
接过聘礼的女家,取出其中的一部分聘礼,另外再加上十二种礼物,送还男家作为答礼。然后再由女家向男家奉茶,最后男家才接受女家的酒筵款待。接受此种丰盛酒筵款待的男家,要给每桌酒席奉送银钱谢礼。
这时男家和女家都要筵请亲友,表示两家已经结成秦晋之好。男家也要把婚书供在神佛与祖先神位之前,报告已经和×家结成亲戚。
热热闹闹去迎亲
迎亲,是婚姻的最后一道程序。它是请期获女家允许后而进行的,相当于后世的婚礼大典,或狭义的婚礼。古时的婚礼仪式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有时要持续两三天。近代婚礼多为三天,大典之前的一天,女家派人来“铺房”或“暖屋”;中间的一天是迎亲日,迎来新娘后要拜堂合卺,这是正式的婚礼大典;次日闹房。有的地方婚礼为两天,有的只有中间的一天。在婚礼正日,从迎娶到闹房,其间的仪俗丰富多采,达几十种之多。
在迎亲队伍到来之前,还要做许多准备,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挽面(绞脸)——按照旧式风俗习惯,妇女除非结婚,绝对不可以剃掉脸上的汗毛。惟独在结婚的前夕,也就是在“上头戴髻”之前,才能开始人生第一次的“挽面”。方法是由一名具有“挽面”经验的妇女,手拿一根坚韧的细线,用两手使线呈两角交叉状,紧贴在出嫁女子的脸部,然后用手一弛一张,就可以拔掉脸部的茸毛,使脸部光洁明净。
上头戴髻(上盖头)——就是男女两家各选一个黄道吉日,分别在自宅同时举行。男家是在自宅正庭的中央设一个“五升村”,让新郎坐在上面,面对神佛与祖先的灵位。这时就要请一个“好命人”,从新郎后面给他梳三次头,然后再让他穿上结婚礼服,戴上礼帽,祭拜大公(太上皇)、三界公(三界大帝)、观音佛祖与祖先,祈求结婚后子孙绵延不绝、万世其昌。
梳头插簪的仪式完了,就穿上结婚礼服,戴上“盖头”,向三界公和其他神佛先祭拜,然后给父母各敬一杯茶,父母喝完之后,也要祭拜天公及其他诸神佛。
在男家,要赶紧布置新房,选择一个好时辰,才能安放新人用的床铺,并祈求神佛保佑平安,所以特称之为“安床”。其他一切用品也都要新买,屋里屋外更要打扫清洁,大门和房门都贴上对联,门楣上还要挂一块长条红布,上面绣有吉祥的词句。女家也要把房间布置得焕然一新,准备招待祝贺的亲友和迎亲的新郎。
食姐妹桌(与姐妹惜别宴)——女子出嫁,即脱离生身父母之爱,从此就要与兄弟姐妹离别,到另外一个新环境度过一生。所以在出嫁的当天,姐妹之间不胜依依之情,而特别举行一次惜别宴,称作“食姐妹桌”,兄弟姐妹在席间说些吉利话,祝福这位出嫁的新人婚姻美满。
惜别宴完了之后,新娘就要进入化妆室,开始人生之中最重要的一次化妆,且在穿上结婚礼服戴上盖头后,回到闺房,静候男家的迎亲。
拜堂的礼仪
男家把女方迎来之后,也并不是马上进门,而是把喜轿关在门外,俗称此为“憋性子”,意思是把新娘的性格憋得柔顺些。喜轿进门以后,又有许多仪俗。虽然这些仪俗并不一定全部存在于某一地区,但也都是存在过的。
撒谷豆。即在喜轿进门以后,撒谷、豆等,用意是避邪。这是一项比较古老的仪俗,宋以后比较流行,其用意在避“三煞”(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三煞忙于啄食,就危害不到新娘了。
喜轿到院子里,要从预先摆好的炭火盆上慢慢跨过,意思是烧去一切不吉利的东西,日后夫妻会越过越红火。
落轿以后,新郎要象征性地朝喜轿射三次箭,称“桃花女破周公”,也叫“煞”,也是避邪驱祟的意思。
新娘从轿里出来,又有传席之仪。所谓席,也就是铺在地上的红毯。这种习俗在唐代就普遍存在了。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春深嫁女家》写道:“何处春深好,春深嫁女家。青衣转毡褥,锦绣一条斜。”从诗中可以知道,当时铺的是毡褥。到宋代,人们娶媳妇,轿子进大门,也是“传席以人,弗今履地”,这种仪俗的用意,即传宗接代。清人笔记《不下带编·卷二》记载说:“今杭惜用米袋承毯,名曰‘传袋’,又日‘袋袋相传,以袋隐代’。”近人胡朴安的《中华全国风俗志》也记述了浙江的传席风俗:“新妇进门,布袋铺地,辗转更换,令步其上,谓之传袋,犹言传代也。”出轿时,用米袋直铺至花烛前,新娘脚踏米袋,寓意步步高、代代好。
下轿以后,一些地区有跨鞍的仪俗。新娘要跨过马鞍,“鞍”与平安的“安”谐音,这个仪俗的意义就是祝福新郎新娘平安。
欢欢喜喜入洞房
拜堂完成之后,新郎新娘就要入洞房了,仪俗也是一系列的。诸如坐帐,亦称“坐福”,即新郎新娘双双坐在洞房的炕沿或床边,新郎将自己的左衣襟压在新娘的右衣襟上,表示男人应该压女人一头。
撒帐,这项仪俗是指亲朋在新人入洞房以后,把喜果等撒向新娘怀中,撒在合欢床上,甚至撒向洞房的每一个角落。撒帐的仪俗始于汉代。据记载,汉武帝娶李夫人的时候,要宫人撒五邑同心花果,他们则用衣裙盛着,接到的越多,就预示着得子越多。后世的撒帐和汉武帝时的撒帐用意是相同的,只是所撒的物品有些不同了。一般常见的是枣、栗子、花生等,利用谐音表示“早立子”、男孩女孩“花搭着生”。
入洞房以后还有吃“子孙饺子”的仪俗。旧时北京的子孙饺子是由女家包好带来的,由男家煮熟,同时男家还要做长寿面。吃子孙饺子的时候,照例要有一群孩子在窗外问“生不生?”娶亲太太或新郎回答“生!”或者干脆把饺子煮得半生不熟,让新娘自己说“生”。这叫“讨口彩”,是早生孩子的吉兆。
古代婚礼有同牢合卺的仪俗。“同牢”指新人入洞房以后一起吃一牲牢。一起喝酒则叫“合卺”,卺是由同一个瓜、瓠等分剖两半儿做成的瓢。南北朝时的齐,合卺用方(食器),两卺用锁锁着。唐代用酒杯,称“双杯”。宋代将两杯用彩线相连,对饮一杯,称“交杯”,喝毕,掷杯于地,若一仰一合,象征阴阳调谐,大吉大利。同牢、合卺发展为后世的团圆饭、喝交杯酒。
与同牢、合卺同样表示成婚的还有“结发”(一称合髻)。结发本来指束发,后来把原配夫妻称做结发夫妻。结发本来不是婚礼的仪俗,后来演化出婚礼结发的仪俗,即将新婚夫妻的头发象征性地结扎一下,也有新郎新娘分别剪一绺头发用彩线扎在一起做信物的。
洞房里还有一个仪式是喝“交杯酒”、“守花烛”。交杯酒的习俗开始于周代。《礼记·昏义》记载:“(夫妇)共牢而食,合卺而酳。”以一个瓜、瓠剖成两个瓢叫“卺”,举行结婚仪式时,新郎新娘各执一方用酒漱口,就叫“合卺”,此俗演变到后来为喝“交杯酒”。
在古代,婚礼中使用的蜡烛上多半绘有龙凤彩饰。后世以花烛喻结婚。何逊《看伏郎新婚》诗云:“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新婚之夜,新娘新郎通宵不睡,谓之“守花烛”。不守花烛者,新人睡后,伴娘须时时进房察看花烛有无损灭,恐有不祥之兆。迷信者有“左烛尽新郎先亡,右烛尽新娘先亡”之说,故如一烛灭时,即将另一烛熄灭。
婚礼的高潮——闹洞房
闹房习俗始于先秦汉代时期,婚礼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闹洞房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入汉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
闹洞房是传统婚礼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可以算作是婚礼的高潮,各地都有闹洞房的习俗。闹洞房除逗乐之外,还有其他意义。据说洞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祟,闹洞房能驱逐邪灵的阴气,增强人的阳气,因此有俗语:“人不闹鬼闹”。闹洞房从积极的意义上说,能增添热闹气氛,驱除冷清之感,因而有的地方又称之为“暖房”。旧时代男女结合多是经人介绍,相互之间比较陌生,闹洞房能够让他们消除陌生感,为新婚生活开个好头。此外,闹洞房还能使亲友彼此熟识,显示家族的兴旺发达,增进亲友间的感情。
闹洞房活动在进行到一定时候,新郎要领着新娘“作揖认亲”。凡是男家的尊长,都要在傧相的赞礼声中一个个进来让新郎新娘拜见,而且要赏一个红包给新娘作见面礼,称之为“作揖包封”。同时,长者要拱手回个“半礼”。这种仪式,能显示家族的团结。
闹洞房是“三天不分大小”,新郎新娘乃至新郎的父母往往会被他人甚至晚辈们取笑捉弄,被捉弄取笑者不能生气,以免破坏新婚的喜庆气氛。当然,闹洞房的人也不能太出格,不能闹得太久,以免影响新婚夫妇休息。尤其不可粗暴起哄,引发不愉快的事。近年来常有因闹洞房过分给新郎新娘带来身心伤害,甚至导致新娘受伤、瘫痪的报道,这样闹洞房就超过了限度,应当引以为戒。
结婚之后的礼仪
隆重热闹的婚典之后,男女双方应当去熟识姻亲双方的家族,这也有它较固定的礼仪。诸如认大小、回门、试厨和庙见等。
周代的婚礼是成婚后的第二天,新妇要早起沐浴,用竹器盛枣儿、栗、姜、桂、干肉作见面礼来拜见舅姑(公、婆)。第三天,公婆用一杯酒飨新妇,新妇答杯,然后公婆从西阶下堂,媳妇从东阶下,表示从此新妇代替了主位,公婆是客,这便是“著代”之礼。
如果公婆已经去世,便在三个月后到宗庙行“奠菜”的庙见礼。也有不论公婆是否在世都行庙见礼的。古人重视“成妇”过于“成妻”。
晋代以后,新妇三日拜公婆,宾客列观。唐代在婚后次日拜公婆,并拜新郎的尊长及故旧,称“拜客”。后世也有当夜拜公婆的,但次日仍要献茶。旧时北京的这项仪俗称做“拜三代”,俗称“认大小”,即新娘子辨认、识记丈夫家的长幼三代。首先要拜叩祖先,俗说不拜祖宗,新娘子还算不上这一家的人。之后再给父、母(公、婆)等长辈行三叩首礼。对于平辈则只是一揖,惟独对于大姑子则叩首,称“高见礼”。受礼的长辈们可以给新婚夫妇一些珠翠、首饰、衣料、化妆品等作为礼品。与庙见用意一致的仪俗有“上新坟”或“喜坟”,即婚后的第三天新郎领新娘一起到祖坟烧纸供祭。
在男方举行婚典之时女家也要庆贺一番。“回门”仪俗及“成婚”的存在就是明证。回门也就是婚典的第二或第三天,新郎新娘回到女家,女家设宴款待宾客。宋代的时候,新婿要在第二天到岳父母家“复而拜门”,否则与回门一起进行。一般来说,女家的礼数以此日为正,客人也是这一天来得最多。照例,这天女家的亲友们也要戏耍新郎,热闹一番。新郎也要像新娘在男家认大小一样,在这里也叫拜尊长,认大小。
试厨,就是新婚第一天,新娘亲自下厨做饭来伺候公、婆。但一般都是礼仪象征性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社会中男女地位以及角色的不同。
婚后的第一次回娘家
结婚以后,新娘要回娘家,新郎也要相随,所以又叫“双人返”。通常说的“做客”,是指婚后第一次回娘家,时间最早是在婚后的第三天,但最迟不得超过四个月或六个月,普通的都是两个月左右。
这时新郎必须带着礼品,通常是拿果子、礼饼或外粘砂糖和芝麻的糯米饼。回来时女家的答礼,是让女儿带回“米糕”(用糯米饭加砂糖上面插美人蕉花)和“桃”(桃形的面饼)到婆家。
就新娘的娘家来说,由于这是第一次招待新婚女婿,所以要把女婿介绍给全体族人见面,并且寒暄致意,随后开设酒筵款待。
在新郎到达岳父家的当天,要分别赠送岳祖父母、岳父母、舅子、姨妹与侄辈等人以红包,钱数的多少随每人身份的不同而不同。
新娘回娘家“做客”,距离不太远的,都是上午出发,赶到娘家吃午饭,尽量在当天晚上回到婆家,这是因为民间有句迷信话:“暗暗摸生查哺(天黑回来,比较有生男的希望)。”不过也有的新娘在娘家一连住上几天,回来时是由新郎的弟弟或妹妹接回去。新娘在回婆家时,还要带着“领路鸡”,此外还必须赠送一些娘家的土产,其中包括根叶齐全的“甘蔗”两根和橘子、香蕉、果子等等。
新娘从娘家带回的“领路鸡”必须是一公一母两只小雏鸡,顶多也只能拿两三个月大的半大鸡,到婆家以后绝对不能杀了吃,要好好饲养长大,生蛋以后要继续用来繁殖。甘蔗固然可以吃,但是必须留下一部分栽种,以便继续繁殖,象征以后子孙代代相传。